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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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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7年6月8日,隶属河南省司法厅。在北京、上海设立两个分所。现有专职律师96名,兼职律师7名,律师助理10名,实习律师23名,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9名。郑州总所位于郑州市文化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金国商厦19-21层,办公面积2300平方米,拥有现代化办公条件,是一家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大型综合性品牌律师事务所。全所在创办人——高级律师陆咏歌先生的带领下,把建“中原大所、百年名所”作为目标,把“铸金字招牌、创博大事业”作为所训,坚持“诚信执业、服务为民”,忠实实践“三个代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誉。2001年——2011年连续十一年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管理律师事务所”,2004年——2009年连续五年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2009年度连续三年在省直律师事务所行风规范化综合评比中被评为第一名,2005年、2008年和2011年连续三次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以“欣赏每一个人、包容每一个人、鼓励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作为立所之本,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榜样的力量感召人,以丰厚的回报吸引人,以其博大的胸怀吸纳了一百余名分别毕业于全国重点高校的执业律师,他们均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律师2名,拥有硕士学位的律师28名。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高超的执业技能,为这艘中原律师航母铸牢了人才基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秉承“一专多能、多专联合、以人为本、团队发展”的立所理念和“专业队伍、专业意见、专业努力、专业效率”的服务宗旨,着力构建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运行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定位,设立刑事、民商、公司、涉外、房地产、金融投资、知识产权、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十三个专业部,各业务部门既是执业主体,又是合作主体,通过多专联合、横向协作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目标;根据公司化运作和民主化管理的要求,律所成立了执行合伙人会议和律师代表会议,作为最高决策议事和民主管理机构,下设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文化建设管理等五个管理委员会。通过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分离,形成了业务部门反馈信息,管理部门跟踪服务的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通过人力资源和业务资源的整合,形成了部门分工明确,专业设置合理的高效有序的服务体系。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率先在全省律师事务所中推行主办律师和辅办律师分工制,形成了一套包括刑事无罪辩护把关制度,风险代理评估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等独具特色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正以其“务实、高效、求精”的服务风格引领律师行业的潮流,目前,除在传统的刑事辩护和民事维权方面保持优势外,也在企业改制、公司治理、房地产业、金融投资、知识产权、涉外法律等市场经济新兴服务领域形成专业优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高瞻远瞩,勇立潮头。为实现中国律师走向国际舞台、挑战各国同行、跻身世界前列的抱负,先后在上海、北京两地设立分所,与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达成常年合作协议,与美国LawofficeofActionRenjia.Yang律师事务所签订对外合作协议,并在美国旧金山市设立办事机构。为金博大人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有着深厚的人文底蕴。建立了“律师活动中心”,通过组织体育比赛、外出旅游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弘扬团队精神,激发爱国热情。设立了“雄鹰”业务奖、学术奖、公益奖和优秀团队奖,通过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共同发展,增加人文内涵。谱写了自己的所歌——“金鹰之歌”,注册了“金博大”服务商标,培养律师的博大胸怀和诚信意识。创办了全省首家律师自办刊物《金博大律师》杂志,成为律师的理论阵地和精神家园,以其特有的文化魅力赢得了司法界的赞誉。先后投资6万余元建立了图书资料室,为律师提供了一个优雅的读书环境。成立全省唯一的内部律师培养机构——金博大律师学院,聘请本所资深律师举办论坛和所外专家学者来所举办讲座,为律师构筑了一个自我提升和内外交流的平台。浓烈的人文气息既培养了一群激情澎湃、充满朝气的勇士,也造就了一批温婉儒雅、充满爱心的才女,形成了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充溢着勃勃生机。我所利用自身的人才及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学术交流活动。十四年来,先后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郑州大学、省高院、省检察院、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著名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来所进行学术研讨二百余场次,赵秉志、陈兴良、杨立新、胡锦光、曲新久、陈瑞华、白建军、徐奇鹏(香港)、洪美玲(美国)、翟建等知名学者均到访我所举办专题讲座;先后接待日本高松大学土田哲也教授、德国威斯巴登市检察长布鲁门萨特先生、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法学院代表团等多个国家的国外代表来所访问和交流;先后派员参加省级以上的各类论坛、学术会议80余人次,派遣10余人前往美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学习和考察。先后承办各类省级以上学术会议20余次,仅2005年以来,就承办了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2005年年会、河南省法学会2005年年会、河南省律协刑事法律委员会2006年年会、中美刑事辩护律师技能培训项目河南班、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2007年9月,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室、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了“纪念新刑法典颁行十周年学术研讨会”;2008年与人民法院报社、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联合举办“金博大杯”刑事审判有奖征文活动。我所主任陆咏歌被聘为美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并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多次应邀参加学术团体和政法机关的学术研讨及咨询论证活动,仅2007年以来,他就受邀作为点评嘉宾先后出席了“全国重罪案件庭审演示研讨会”、“中国对抗制刑事审判方式模拟审判暨研讨会”、“中国商事立法现状及发展趋势研讨会”等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知名院校举办的研讨会,与学术界和司法界的权威同台点评。我所还有数十人分别在不同的学术团体担任相关职务,在省市两级政法机关担任特邀咨询员,为提升本所和全省律师的执业形象作出了突出贡献。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在做好自身业务的同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我所主任陆咏歌分别担任民盟河南省直总支主委、民盟河南省委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郑州市金水区政协常委;我所律师马培长曾担任省政府参事、省政协委员。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了律师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我所律师曾多次参与中央电视台“安居行动”电视公益活动、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河南电视台“送法进万家”活动、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宣传国家政策,弘扬法治精神。他们还先后救助了罗山县29名失学儿童,使他们重返校园;向温县希望小学捐赠价值20000余元的电脑和书籍;与商城县律师希望小学开展“结对”活动,对20余名贫困生进行帮扶,资助他们读完大学。与司法厅、省工商局、团省委联合在律所设立“河南省青少年维权中心”、“河南省个体私营企业权益维权中心”等常年社会公益机构;与河南省未成年人劳动教养管理所长期合作,对学员进行帮教辅导,并捐赠电脑教室和文体器材……这些都已成为律所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窗口,展示了金博大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高尚的职业情操。丰富的人才资源、规范的管理机制、高效的服务体系、深厚的人文底蕴、浓烈的学术气息、无私的奉献精神,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也为它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十四年来,该所承办各类案件8000余起,其中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百余起,先后为河南报业集团、河南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电视台、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河南商报、中国嵩山少林寺、郑东新区管委会、河南大学、郑州裕达国贸饭店、漯河银鸽集团、河南羚锐制药有限公司等几百家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担任法律顾问,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联系方式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郑州总所)地址:郑州市文化路56号金国商厦19-21层传真:0371-63290622电话:0371-632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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